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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一支路北、莒州支路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分类:
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
2022/07/07 15:07

         本次土壤调查对象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一支路北、莒州支路东地块,地块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一支路以北、莒州支路以东区域,地势平坦,交通便利;总占地面积约9142.25m2,合13.71亩;中心点坐标为E118.690897°,N37.455091°。

        2005年之前地块为荒地,2005年-2016年起,东营广为粉体工程有限公司在该地块西南及中部区域建设了工人居住用房,其余空白区域堆放了大量建筑材料,该地块内在此期间从未进行过生产活动;2017年-2021年,地块中部区域的工人居住用房拆除,地块租赁给个人进行废品回收,地块北部增建了仓库存放建筑设备及材料,其余部分无变化;2022年1月份,地块内的建筑物逐渐拆除,建筑材料被运走,2022年4月现场勘察时,地块内仅剩西南侧的工人居住板房尚未拆除,其余部分均已清理干净,目前地块处于闲置状态。

        2003年-2009年,东营广为粉体工程有限公司取得本地块使用权,土地类型为工业用地,2009年4月23日收回国有。根据东营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图》显示,该宗地现已规划为居住商业混合用地,根据调查从严原则,调查地块按照一类居住用地(R)进行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2016]42号)、《关于做好山东省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 [2019]129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达到相关要求并向环保部门申请备案后才能作为新建项目用地使用。

        为此,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承担该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以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环保部令[2017]72 号)等相关技术导则要求,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完成了地块初步调查报告。

        2022年4月6日-7日,我公司委托山东乾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该地块的现场钻探及建井工作,共钻探S1-S7等7个土壤柱状样,建设W1-W3等3个地下水监测井。同时委托山东铭博检测技术公司对地块土壤监测点位S1-S7及地下水监测点位W1-W3进行了采样检测,另外在地块外西南侧设置一个土壤对照点SDZ(采集表层土),地块内南部堆土设置了6个表层土采样点位S1(堆土)-S6(堆土),并利用地块外西南侧310m处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渡河路北、莒州路东法院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原有监测井W1作为本地块对照井,编号为WDZ。

        土壤检测指标主要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中基本项目 45 项+pH 值、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共计50项。地下水检测指标主要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常规指标35项(除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石油烃(C10-C40)、氯乙烯、乙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等共41项。

        本次调查山东铭博检测技术公司共采集25个土壤检测样品(含3个平行样品)、1个全程序空白样品和1个运输空白样;采集5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品)、1个全程序空白样品。

检测结果表明:土壤样品中重金属除六价铬未检出外,砷、汞、铜、铅、镍、镉在所有点位均有检出,且在地块内广泛分布;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仅S6点位3.0-4.0米处检出苯并[a]蒽、䓛、苯并[a]芘,其余样品未检出;特征污染因子石油烃(C10-C40)在所有检测点位均有检出。上述污染物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对照点及W3样品采样时有明显臭味,分析原因为对照点及W3监测井内有烂树枝、树叶未清理干净,影响了洗井质量,因此本次地下水检测数据不予采用。

        2022年5月7号,我公司重新洗井,并对监测井W1-W3及对照井中的地下水进行了重新采样检测,并在地块外南侧5m处的景观水池中设置了地表水监测点位W4进行采样检测,地表水检测指标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23项、表2中5项、表3中氯乙烯、苯、乙苯、甲苯、二甲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共35项。另外,为进一步验证点位S4(堆土)的快筛数据的合理性,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委托金一环保科技(东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钻探,对S4(堆土)补测了土壤柱状样。补测时地下水及土壤的检测因子与初期检测时一致。

         补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的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锰、耗氧量、氨氮、钠共有10项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 III 类标准限值,超标率最大为 100%。

        地表水各类检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中限值要求。

        补测S4(堆土)土壤样品中重金属除六价铬、汞(2.0-3.5m)未检出外,砷、汞(0-2.0m)、铜、铅、镍、镉均有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均未检出,特征污染因子石油烃(C10-C40有检出,且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结合检测数据可知,地块内的地下水常规染因子有超标迹象,但本地块识别出的特征污染因子均不超标。分析原因为:地块位于黄河三角洲冲洪积平原区,受海陆形成条件的影响,地下水中泥沙含量较大,较容易进入井管中,洗井难度很大,洗井后的水质仍呈微浊状态,导致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浓度较大;氯化物、硫酸盐、钠含量较高,原因为东营市地处黄河入海口附近,本区域地下水硫酸盐、氯化物、钠等因子受海水侵袭影响不规则性偏高;查阅东营市土壤背景值,锰超标原因为该区域土壤背景值高。同时参考相邻地块《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渡河路北、莒州路东法院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东营经济开发区原海翔数码置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地下水数据,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锰、耗氧量、钠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耗氧量超出Ⅲ类标准,满足Ⅳ类标准,氨氮W1、W3点位超出Ⅴ类,分析原因为西南侧有简易厕所与家禽养殖影响的可能性。由于本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使用,所以不会对人体健康风险产生任何影响,由于无特征污染因子及危害性污染因子超标,因此产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根据本次调查结果,地块土壤样品中各检测因子的检测结果均未超出相应的筛选值要求,地下水除10项常规因子受水文地质条件及土壤背景值影响超标外,其余检测因子均不超标,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本地块无需再进一步调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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