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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汾河路南、广州路东原黎明科贸南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地块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汾河路南、广州路东,地块总面积为24435m2(合36.65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8.702441°,北纬37.461072°。地块在2003年之前主要荒地;2003年东营黎明科贸有限公司成立,2008年建成办公楼,主要进行新型涂料开发、生产;五金建材、灯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净水处理设备的销售。企业主要生产车间位于本地块外北侧。企业目前已注销。办公楼南侧部分位于本地块西北侧,西侧中心位置有一处地表积水洼塘地块,其余为空地。2011年地块南侧建成职工住宅楼。地块上建筑物于2019年左右拆除,后地块闲置至今。地块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
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受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工作于2020年10月开始,主要包括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采样点放点、土壤地下水采样、样品快筛检测、实验室检测、报告编制等。2021年2月23日起,金一环保科技(东营)有限公司进行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现场钻探和建井工作,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采样人员现场采集土壤和地下水样品并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样品保存,于当天送往实验室检测。
根据历史影像图、人员访谈、现场踏勘,采用专业判断加系统布点设置土壤采样点,共设置8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2个底泥采样点和1个地表水采样点。根据现场钻探实际情况,本次土壤钻探深度3.0~3.5m。均钻至初见水位即停止钻探。
土壤样品实验室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GB36600表1规定45项+pH+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
地下水样品实验室检测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GB14848表1常规指标+石油烃。
地表水样品实验室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常规指标20项。
底泥样品实验室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GB36600表1规定45项+pH+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
本地块拟规划为居住用地。土壤监测项目和底泥监测项目筛选标准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中进行评价。地下水监测项目筛选标准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III类水进行评价。地表水监测项目筛选标准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进行评价。
根据实验室检测报告结果表明(报告编号:ED022101),重金属铜、铅、镍、铬(六价)、镉、砷和汞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地块内土壤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结果表明(报告编号:ED022101),本地块地下水总硬度(以 CaCO3 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钠、耗氧量、碘化物在GW1/GW2/GW3点位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水标准。根据分析,地块上之前企业为东营市黎明工贸有限公司,主要为进行新型涂料开发、生产。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涂料生产原辅料、生产过程中及三废产排均不涉及地下水超标项目,无直接联系。根据参考本批次其他项目地块地下水数据可知,本区域地下水硫酸盐、氯化物、钠等因子均较高。由于地块已规划为居住用地,不涉及地下水的饮用和开发,无直接暴露途径。故本次调查判断本地块地下水现状质量满足后续开发需求。
根据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结果表明(报告编号:ED022101),本地块地表水总氮(以N计)超标1.42倍。经分析,地表水总氮轻微超标原因可能是采样点洼塘周围存在少量附近建筑施工人员之前丢弃的生活垃圾导致。由于此地表水洼塘为雨水积水,水量较小且无流动性,且地块目前已建成围挡,无暴露途径,故本次调查判断地表水现状质量满足后续开发需求。
根据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结果表明(报告编号:ED022101),底泥样品中重金属铜、砷、镉、汞、镍、铅和六价铬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挥发性有机物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地块内土壤石油烃C10-C40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021年11月现场踏勘时发现的地块内有堆土,根据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结果表明(报告编号:ED120401),重金属铜、铅、镍、铬(六价)、镉、砷和汞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地块内土壤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该地块环境状况符合居住用地要求,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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