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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汉泽小区(2020-22G、2020-23G)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汉泽小区(2020-22G、2020-23G)地块原为东关村村庄,内有水泥制砖厂和学校。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目前,调查地块内正在施工建设住宅。
2021年12月,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受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到委托后,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该地块及邻近地区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并对周边居民等进行了访谈,同时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进行初步采样检测和分析。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在分析初步采样监测数据基础上,判断地块所受污染情况,得出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最终编制了《汉泽小区(2020-22G、2020-23G)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汉泽小区(2020-22G、2020-23G)地块位于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汉爵御苑小区西侧、鼓楼街北侧,占地面积约91356.16m2(约137.03亩),中心坐标为东经116.942239°,北纬34.738046°。调查地块北邻红光后街、南邻鼓楼街、东邻汉爵御苑小区,西邻樊巷街。
1、污染识别
根据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内一直为东关村村庄,村庄内建有学校和水泥砖厂(约6000m2);2017年,调查地块内村庄开始拆除,同年底,村庄、学校拆除完毕;2020年底,调查地块内水泥制砖厂拆除;2021年,调查地块内开始建设住宅。调查地块内目前正在建设,大部分区域已经建成楼房基础和地下车库。现场未发现有污染痕迹,且无异味。
历史至今,本次调查地块北侧原为沛县造纸厂(相距约50m),目前该区域为汇景国际小区;西侧原有七洲排灌厂(相距约250m),现为在建小区;东北侧有沛县污水处理厂(相距约300m)。沛县污水处理厂仅处理生活污水,经分析,其运营过程中,不会对本次调查地块产生影响;沛县造纸厂和七洲排灌厂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可能通过地下水迁移、二噁英可能通过大气沉降方式污染本次调查地块。本次调查地块内潜在污染物/特征因子为石油烃、二噁英及可吸附有机卤素。
因本次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且原为沛县造纸厂与本次调查地块很近,从严考虑,本次调查开展第二阶段采样检测分析工作。
2、采样检测方案
(1)土壤检测:本次调查在地块内采用专业判断法,根据调查地块原历史情况(一直为东关村村庄,存在水泥制砖厂)以及目前现状(大部分区域已经建成楼房基础),在调查地块内北侧区域(靠近原沛县造纸厂)、西侧区域(靠近水塘和九州排灌厂)和原村庄区域共计布设27个土壤采样点,本次最终钻探的最大深度为6.0m(点位S1、S2、S4、S5、S6、S7、S8、S10、S12、S13、S14、S16、S17、S18、S20~S27钻探深度为6.0m)。因S3、S7、S11、S15、S19点位所在区域地下基础已基本完成,无法进行机器钻探工作,最终采集表层0-0.5m土壤样品。经现场快速检测等筛选后,本项目共送检69个土壤样品。在调查地块外西侧约15m处设置土壤对照采样点1个(地块周边皆存在过拆迁及建设活动,无未受扰动区域,对照点所在区域原为村庄,后拆除),采集并送检3个土壤样品;
(2)地下水检测: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设置6口地下水检测井,地下水检测井深度6.0 m,每个检测井取地下水样品6个,共送检3个地下水样品。另外,地块外西侧约15m处设置1口地下水检测井作为对照井点,采集并送检1个地下水样品;
(3)本次调查,所有送检的土壤样品均由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送检的地下水样品均由山东蓝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测。送检土壤检测指标为pH、石油烃、二噁英、《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表1所列必测项目45项;送检地下水检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常规37项、可吸附有机卤素、二噁英、石油类。其中,土壤及地下水二噁英指标均由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测。
3、检测结果分析
(1)土壤检测结果
本地块送检土壤样品pH值检出范围7.93-8.93,无机物及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有检出,检出率为100%;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二噁英在送检样品中均有检出。上述污染物检出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检测分析结果
本地块送检地下水样品pH检出范围7.4-7.6,符合Ⅳ类水质标准;无机物及重金属(汞、砷、钠、铁、铝)在土壤样品中检出,其余检重金属均未检出。其中,W4(0.546mg/L)、W5(0.938mg/L)样品中铝检出含量超过Ⅳ类水质标准0.5mg/L,可能与区域水文地质有关,且地块内地下水,未来不开采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风险,其余无机物及重金属的检出含量均符合Ⅳ类水质标准;常规指标(氟化物、氯化物、色度等)均检出,其中W4地下水样品中氨氮检出含量2.17mg/L超过Ⅳ类水质标准1.5mg/L,该点位所在区域目前正在施工,地下水可能受到一定的影响;W4(765mg/L)、W5(407mg/L)、W6(363mg/L)地下水样品中硫酸盐检出含量超过Ⅳ类水质标准350mg/L;所有送检的地下水样品中,浑浊度均不符合Ⅳ类水质标准,地块内所在区域原一直为村庄,目前正在施工,可能受区域地质环境的影响。地块内地下水,未来不开采使用,即氨氮、硫酸盐无相关暴露途径,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风险;石油烃在本次送检地下水样品中有检出,检出含量均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附件五(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送检地下水样品中均检测出二噁英,二噁英类最大监测值为1.4pg/L,小于《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相关限值30pg/L。
4、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综合调查地块的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采样检测分析,本次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后期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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